3、新目标(3/3)
实目的的一个障眼法罢了。
但莎拉没想到,兔子被逼急了也是会咬人的,伊芙琳精准地踩在了莎拉最不愿面对的恐惧——她就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,野心配不上能力,因此她愤怒加恐慌之下她对伊芙琳大打出手就说得过去了。
不过既然恢复了记忆,伊芙琳就不打算参与理查德一家的财产争夺大战的浑水了,当然本来和她这个“外人”也没什么关系。
不过这辈子要发大财的目标还是不变的,伊芙琳想到以前流行的斩杀线说法,就忍不住打了个抖。
无论在哪个国家,没钱被斩杀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,她也不想像露丝一样,通过美色找一张长期饭票,然后陷入像甄嬛传里一样各种宫斗剧情当中。
因此有一份高薪的职业非常重要,之前的伊芙琳也是这么想的,所以她选择了律师,想着有着理查德作为律所的合伙人,就算不能为她介绍一份著名律所的工作,但让她在律所实习应该是不成问题的(法学生想要获得职业资格至少要在相关机构完成为期1年的见习)。
没想到莎拉先考上了法学院,事情就变得有些棘手了。
按照时间来看,莎拉如果能正常毕业,那她就会比自己大一届,先行进入律所,所谓同行是冤家,更何况她一向喜欢给自己使绊子,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。大概率自己如果在理查德的律所实习和工作估计不会愉快了。
既然如此,伊芙琳就不打算报考法学院了,倒不是要忍让莎拉,而是她有了更好的目标——她要报考经济学!
